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400张以上。
二、 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诊断)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 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三)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5%;
(四) 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30%;
(五) 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
(六) 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
四、 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