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现行有效
根据 GB/T 12729.11-2008 规定的方法,现将“香辛料和调味品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整理如下:
一、原理
用冷水抽提试样、过滤、烘干得到抽提物并称量。
二、主要仪器
1、容量瓶:容量100 mL。
2、移液管:容量50 mL.
3、表面皿。
4、滤纸:中速。
5、烘箱:控温 103 ℃±2 ℃。
6、水浴锅。
7、干燥器。
8、分析天平:感量 1 mg。
9、粉碎机。
三、分析步骤
1、样品的制备
将样品混匀。用选定筛网的粉碎机粉碎(没有规定的均选用1 mm 大小的筛网),弃去最初少量试样,收集粉碎试样,小心混匀,避免层化,装入样品容器中立即密封。
称取约2 g 试样 ,精确至 1 mg 。
2、测定
水为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将试样与一定量的水一起移入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每隔30 min 振摇一次,经 8 h后,静置16 h,过滤,吸取50 mL 滤液 放入预先干燥并恒重的表面皿中,在水浴上蒸干,移入烘箱内于 103 ℃±2 ℃ 加热 1 h ,在干燥器中冷却,称量,重复进行加热、冷却、称量这一操作过程,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2 mg 为止。
四、分析结果的表述
计算方法
2、精密度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