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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阐释 > 一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四、 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五、 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洗胃机呼吸球囊 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 显微镜离心机 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 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 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 X光机针麻仪 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 蒸馏水装置(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被套 1.2条枕头 2条床头 2个床关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