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阐释 >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三、房屋:(一)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 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一)基本设备:体重称 身高坐高计握力计 肺活量计血压计 听诊器胸围尺 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 诊察床口腔科器械 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 化学消毒剂显微镜 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 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恒温箱离心机 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