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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2016/7/23 10:37:59      来宝商城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 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 方盘
洗手盆 诊察桌
处置台 听诊器
诊槌 注射器
紫外线灯 纱布罐
往诊包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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