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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2016/10/18 11:15:20      来宝商城


生物安全制度

 

1医务人员

11—2年做体检一次,并接受乙肝疫苗接种。

21—2年检查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水平,发现乙型肝炎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3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服,不允许在实验室进食和吸烟。

4检验人员在工作前后和被污染后,应用肥皂和流水清洗,必要时由消毒液浸泡双手,每季度抽查检验人员的手,并做细菌培养一次。

2环境消毒隔离

      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清洁区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一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并做记录。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不得外溢污染。

4静脉及末稍采血,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毒,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杜绝交叉污染。

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一对一调换,统一处理,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凡是肝炎病人和透析病人的血液标本及疑有黄疸的血标本,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放在规定区域内,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污染面。

8溢出试管外的血液,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9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消毒局部。

10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操作规程,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1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施康1号消毒液(2000mg/L)中两小时后,标本倾弃,一次性容器送焚烧,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均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3、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清洁区,污染区,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

14、非科室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参观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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