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根据省临检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并制定有关措施。对室 內质控应每日有记录,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有预防性措施,对于目前尚无完整的室内质控体系的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室内质量控制体系。
2、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参加部、省的各次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3、计量仪器(包括分析天平,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负责,有使用维修记录。
5、商品化的试剂盒的申购由各专业室的组长负责申报,每月一次报科主任审批,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操作程序,并应严格按程序执行。
7、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当日科室总值班人员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应逐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每日送检的标本应签收。
9、急诊检验应严格按照急诊制度执行。
(一) 安全制度
1、菌种、毒种、剧毒品及贵重仪器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有防盗措施,建立帐册,记录进出数量,定期检查制度。剧毒药品专人保管,由科室主任,主管试剂的同志负责,放保险柜,领用时须有主管同志在场,作好领用登记。
2、易燃物品专柜存放,普通试剂按常规分类存放,并由科室主任和主管试剂同志负责,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炉子、大烤箱、火焰光度计,由各科使用同志负责安全,严防火灾。
3、 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各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用电设备、电源线路、CO2气体、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符合使用要求,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使用强酸碱腐蚀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6、 注意安全,随手随时关门,下班时要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7、 科室安全保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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