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制度
1、菌种、毒种、剧毒品及贵重仪器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有防盗措施,建立帐册,记录进出数量,定期检查制度。剧毒药品专人保管,由科室主任,主管试剂的同志负责,放保险柜,领用时须有主管同志在场,作好领用登记。
2、易燃物品专柜存放,普通试剂按常规分类存放,并由科室主任和主管试剂同志负责,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炉子、大烤箱、火焰光度计,由各科使用同志负责安全,严防火灾。
3、 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各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用电设备、电源线路、CO2气体、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符合使用要求,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使用强酸碱腐蚀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6、 注意安全,随手随时关门,下班时要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7、 科室安全保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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