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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张以上。二、 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职业病科(不同行业可分别设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职业健康监护科、病案室。三、 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备0.4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 至少有5名护士;(四) 至少有3名化验人员(常规、生化、毒化各一名)和相应的药剂人员;(五) 至少有2名从事尘肺诊断治疗的放射人员。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最少45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X光机显微镜 药品柜电冰箱 恒温培养箱密闭灭菌柜 紫外线灯离心机 洗衣机洗胃机 呼气球囊B超 蒸馏器紫外线消毒器 给氧装置分析天平 检眼镜高压灭菌设备 干燥箱导尿包 血球计数器血压计 电泳仪水浴箱 自动稀释器生化分析仪 粉尘采样器微量注射器 稳压电源分光光度计 pH计H2S测定仪 SO2测定仪噪声测定仪 振动测定仪辐射热计 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静脉切开包 气管切开包胸穿包 骨穿包救护车 洗衣机(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