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介绍: |
【产品名称(中文)】人工髋关节假体
【产品标准】YZB/国 5242-2012《人工髋关节假体》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股骨柄、股骨头、金属外杯、单极头、双极头、内衬、栓子、中置器、髋臼及显影环组成。股骨柄和金属外杯采用符合YY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符合GB4234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及符合GB/T13810标准规定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股骨头、双极头、单极头采用符合YY0117.3标准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和符合GB4234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制成;髋臼、内衬、(含双极头内衬)、栓子和中置器采用符合GB/T19701.2标准规定的2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显影环采用符合GB4234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制成。钛合金产品表面无着色。灭菌和非灭菌两种包装。
【产品适用范围】 作为骨水泥型髋关节假体使用,适用于髋关节置换。
【生产单位】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
【生产场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
【邮编】
【备注】生产者名称由“天津市华剑骨科器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由“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02号”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61461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61461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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