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介绍: |
【产品名称(中文)】股骨颈钉
【产品标准】YZB/国 0649-2010 《股骨颈钉》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该产品材料为00Cr18Ni14Mo3不锈钢或00Cr18Ni15Mo3N不锈钢。非灭菌包装。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股骨颈骨折内固定。
【生产单位】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
【生产场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
【邮编】
【备注】生产者名称由“天津市华剑骨科器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由“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02号”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461047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461047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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